- 丝路列国志(中国社会科学院“一带一路”研究系列)
- 李永全主编
- 1662字
- 2020-08-29 08:16:27
二 政治状况
(一)政体简介
1.宪法
现行宪法于1995年11月12日经全民公决通过。宪法规定建立民主、法治、文明的世俗国家;实行总统制,总统为国家元首、最高行政首脑和武装力量总司令,由全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5年;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2002年8月24日,经全民公决对宪法部分条款做出修改,包括将总统当选的得票数由2/3改为过半数,一旦总统不能履行职权,从由议长代行改为由总理代行总统职务,议会选举由过去的多数制和比例制结合改为单一的多数制,取消政党名单等。2009年3月18日,经全民公决对宪法部分条款进行补充和修改,取消总统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的限制。
2.议会
最高立法机关称为国民议会,实行一院制,由125名议员组成,任期5年。主要职能是制定、批准、废除法律条约,决定行政区划,批准国家预算并监督其执行;根据宪法法院提请依照弹劾程序罢免总统,确定全民公决等。本届(第四届)国民议会于2010年11月选举产生,共有10个政党进入本届议会,其中执政党新阿塞拜疆党占71席,公民联合党(“民主”党团)3席,民主改革党(“民主”党团)1席,祖国母亲党2席,阿塞拜疆统一人民阵线党(“改革”党团)1席,公正党(“改革”党团)1席,希望党(“卡拉巴赫”党团)1席,伟大拯救党、公民团结党、阿塞拜疆社会幸福党各占1席,无党派人士占42席。奥克泰·萨比尔奥格雷·阿萨多夫当选连任议长。
3.政府
本届政府于2013年10月22日组成。政府主要成员有总理、1名第一副总理,5名副总理。下设外交部、内务部、安全部、国防部、财政部等20个部,国家海关委员会等11个委员会,以及相关署、局和办公室等。根据阿塞拜疆宪法相关规定,政府工作接受总统领导,对总统负责,总理人选由总统提名,内阁会议由总理主持。政府重要成员有:总理阿尔图尔·泰尔·奥格雷·拉西扎德,第一副总理亚古布·埃尤博夫,副总理阿比德·沙里福夫,副总理埃利钦·埃芬季耶夫,副总理阿里·阿赫梅多夫,副总理兼国家难民和被迫迁移者工作委员会主席阿里·哈桑诺夫,副总理伊斯梅德·阿巴索夫,外交部部长埃利马尔·马梅德亚罗夫。
4.司法
阿塞拜疆司法权由法院依照法律独立行使。法院体系包括宪法法院、最高法院、经济法院及各级普通和专门法院。宪法法院由9名法官组成,均由议会根据总统提名任命,现任宪法法院院长为法尔哈德·阿卜杜拉耶夫。最高法院是阿最高审判机关,由23名法官组成,均由议会根据总统提名任命,现任最高法院院长为拉米兹·勒扎耶夫。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最高检察机关为共和国总检察院,总检察长经议会同意由总统任免。现任总检察长是扎基尔·加拉洛夫。
(二)政局现状
1.执政党
新阿塞拜疆党是第一大政党。1992年11月21日成立,下设81个区级组织和6622个基层组织。截至2009年1月,共有党员47.06万人。对内主张建立民主、法治、世俗国家,发展市场经济;对外主张推行务实、均衡的外交政策。2005年议会换届选举中该党再次获得多数,保持了执政党地位。此后,现任总统、议长、总理及多数内阁成员和地方主要官员均为该党党员。党主席伊·阿利耶夫于2013年大选中再次当选总统。
2.政局简况
近年来,阿塞拜疆政局总体保持稳定。2013年10月顺利举行大选,阿利耶夫总统再次当选连任。当局稳步推进政治经济改革,全面实施社会保障制度,加强立法,多次提高居民工资和退休金,加大对弱势群体扶持力度,大力推进学校、剧院、体育场、医院、机场、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居民就业水平。
(三)国际关系
阿塞拜疆奉行独立自主、多元平衡外交政策,将发展与欧、美、俄大国关系和土耳其、伊朗、格鲁吉亚等邻国关系作为外交优先方向,将融入欧洲作为对外战略目标。阿塞拜疆重视与欧盟开展各领域合作,积极参加欧盟“东部伙伴关系计划”,大力支持建设里海能源外运管线;加强与北约的军事合作,参与联合国、伊斯兰经合组织、不结盟运动、突厥语国家合作组织等国际和地区性组织的活动,担任2012~2013年度联合国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努力争取国际社会对阿解决“纳卡”问题的同情和支持;成功举办巴库国际人文论坛、伊斯兰经合组织峰会。因“纳卡”和被占领土问题与邻国亚美尼亚敌对,迄今未建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