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1 文件和文件夹

文件是具有名称的一组相关信息的集合。它可以是用户创建的文档,也可以是可执行的应用程序或一张图片、一段声音等。文件分为两类,一类是存储在外存储器上的文件,称为磁盘文件;另一类是系统的标准设备,称为设备文件。用户把信息组织成文件,由操作系统统一管理,操作系统为用户提供“按名存取”的功能。

文件夹(在DOS操作系统中称为目录)是系统组织和管理文件的一种形式,是为方便用户查找、维护和存储而设置的,用户可将文件分门别类地存放在不同的文件夹中。文件夹还可以存储其他文件夹。文件夹中包含的文件夹通常称为“子文件夹”。可以创建任何数量的子文件夹,每个子文件夹中又可以容纳任何数量的文件和其他子文件夹。

在Windows的文件夹树状结构中,处于顶层(树根)的文件夹为桌面,计算机上所有的资源都组织在桌面上,从桌面开始可以访问到任何一个文件或文件夹。

1.文件命名

文件名的一般形式为:

[<盘符:>]<主文件名>[<.扩展名>]

(1)括号的含义:尖括号与方括号本身不是文件名的部分,尖括号中的内容由用户给出,不可省略;方括号中的内容是可选内容。

(2)主文件名:由用户给出的字符序列,一般用来表示文件的内容,不同系统有不同的要求。

(3)扩展名:由用户给出的字符序列,用于表示文件的类型。

(4)盘符和扩展名可以省略,盘符省略用于表示当前盘及当前文件夹;扩展名省略时,其前面的“.”一起省略。

例如:文件Setup.exe的主文件名为Setup,表示该文件与安装有关,扩展名为.exe,表示这是一个可执行的程序文件。

2.文件和文件夹的命名规则

文件和文件夹命名时,应尽量做到既能够清楚的表达内容又比较简短,同时必须注意以下问题:

(1)Windows环境下,文件或文件夹的名字最多可达255个西文字符,但有些早期的操作系统不能识别很长的文件名。

(2)可使用多分隔符,最后一组才是文件的扩展名。

(3)可使用多种字符。组成文件或文件夹名的字符可以是英文字母、数字及¥、@、&、+、(、)、下画线、空格、汉字等。但不能使用下列9个字符:\、/、:、*、?、”、<、>、|。

(4)在同一个文件夹内不允许有同名文件或文件夹。

(5)不区分大小写,但文件名保留命名时输入的大小写状态。例如,Mydocument.doc和mydocument.doc被认为是同一个文件名。

(6)文件名中除开头外都可以用空格。

(7)不能使用系统保留的设备名。表3-2所示为系统保留的设备名。

表3-2 系统保留的设备名

3.文件的类型和图标

大多数的文件在存盘时,应用程序都会自动地给文件加上默认的扩展名。当然,用户也可以特定指出文件的扩展名。通常文件扩展名由3个字符组成,可以是数字、字母、符号。不同的扩展名决定了不同文件类型和作用,如表3-3所示。

表3-3 文件扩展名表

4.通配符

通配符提供了用一个名称指定多个文件名或目录名的便捷方式。最常用的两个通配符是*和?。

*:可以表示任何字符序列(字符串),包括无字符的情况。

·:可以表示任何一个字符。

如:*.exe表示当前磁盘上所有以.exe为扩展名的文件;zmhok?表示当前磁盘上所有前五个字符是zmhok、最后一个字符是任意字符的文件;*.*表示当前磁盘上的所有文件。

【例3-3】请在“计算机”中搜索所有的MP3文件。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双击“桌面”上的“计算机”图标,在打开的窗口的左窗格中单击“计算机”命令,在右上角的搜索栏输入“*.mp3”,单击“搜索”按钮,搜索结果显示在右窗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