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B 51170-2016 航空工业工程设计规范
-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 225字
- 2021-04-23 17:36:26
7.4 地基基础
7.4.1 地基基础设计应依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成果进行。
7.4.2 地基基础的设计方案应根据建筑结构类型、荷载情况、岩土特性、抗震设防要求、地下水位及水质情况、施工条件等因素确定。
7.4.3 厂房内的大型设备基础、独立构筑物、整体地坑等宜与厂房柱基础脱开。有较大振动的动力机器基础,应与厂房柱基础、主体结构以及混凝土地面脱开。
7.4.4 当设备要求基础振动位移不大于1μm时,应按防微振基础进行设计。防微振基础设计中应采用多种设防措施,并应避开控制动荷载中频率位于1Hz以下的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