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徭役政策,从明年一月一日起。开始服役的年龄从十八岁上调至二十岁。结束服役的年龄从五十岁下调到四十岁。服役人员每年除兵役之外,服役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每次服役结束,责任人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