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体系:我国绿色金融的战略框架

随着绿色金融相关政策标准的落地和各个金融机构的持续推动,我国绿色金融体系逐步完善,金融转型速度也不断加快,目前我国的绿色金融体量已位居世界前列。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绿色金融领域的国际交流和合作,推动我国社会经济实现绿色低碳发展,从世界范围内来看,这也有助于全球绿色金融提高发展质量和发展速度。

“十四五”时期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期,我国应积极探索绿色金融在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的信贷支持,确保货币政策精准发力,并助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 2015年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该方案首次明确提出“建立中国绿色金融体系的顶层设计”。

● 2016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大力发展惠普金融和绿色金融”。

● 2016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了绿色金融政策系统框架,不仅如此,这也是全球首部绿色金融领域的系统性政策文件,对绿色金融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 2017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联合发布了建设浙江省湖州市和衢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广东省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和昌吉州以及克拉玛依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贵州省贵安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江西省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总体方案。

●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明确了绿色金融体系建设的方向。

● 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激发绿色技术市场需求,壮大创新主体,增强创新活力,优化创新环境”,将绿色技术创新放在重要位置。

● 2020年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把“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作为重要的战略抉择。

在“双循环”发展新格局下,我国应持续推动科技创新,进一步提高国家创新体系效能,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速度,进而提高国家科技水平,并将绿色发展融入各个领域当中,全方位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走向绿色化、低碳化,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产生活环境。

在金融领域,我国还需建立支持绿色技术创新的金融体系,对金融行业来说,要把握政策和市场为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创新带来的机遇,积极推动绿色技术创新、绿色知识产权和绿色金融的融合发展。

为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支撑作用:

● 2020年10月26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和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快构建气候投融资政策体系”和“逐步完善气候投融资标准体系”,进一步推动经济绿色低碳发展。

● 2020年12月31日,我国生态环境部颁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利用市场化的手段对碳排放进行控制。

● 2021年1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提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框架和激励机制”。

● 2021年1月14日,我国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从战略规划、政策法规、制度体系、试点示范和国际合作方面对应对气候变化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规范和指导。

● 2021年2月2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经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并提出“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完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以及“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 2021年3月11日,“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绿色金融”,这为金融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 2021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通过政策支持为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注入强劲的动力。

● 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各项相关政策和文件的颁布有效推动了经济社会绿色发展,日益完善的绿色金融体系也成为我国实现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驱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