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伏击强盗

林客将死去强盗的尸体拖到路边,又简单清理了一下地上的血迹,自己也悄悄埋伏在拐角的森林里。

抽出羽箭放在触手可及的地方,林客拿着弓躲在一棵树后,距离小路大概有十米远的位置。

而且还是处在小坡上方,能够很好地感情路上的情况。

林客决定见机行事。

如果强盗的人数多,还有铠甲弓箭的话,那么自己就在这躲着不出来,等他他们走后在继续前进,避免遭遇上爆发冲突。如果对方实力一般,那就留下他们。

一伙刚刚抢劫完村子的强盗,手上的赃物肯定不少,而且其中肯定有自己目前急需的物资,或许这次出行可以提前回程了。

至于还回去……林客并不觉得被强盗洗劫后的村子,还会有人来找自己索要物资。

现如今北方的诺德人入侵北地,整个北方一片混乱,各种强盗、佣兵、领主军队层出不穷。

就连许多原本只是普通的,只知道劳作的村民,也都会趁机出来兼职,这也是自己选择到深山中生活的一个原因。

外面的世道太乱了,不是被抓去做征召农兵,就是被强盗抢劫,这种日子恐怕会持续很长的一段时间,直到诺德人抢到足够的财富离去。

北地的领主们有足够的人手去维持治安,那些胆大的北地人才会消停下去。

混乱的世界,该死的世道,林客心中暗骂着,默默注视着前方。

过了将近半个多小时,前方路上才传出响动声,林客仔细望去,就看见一伙人有说有笑地朝着自己的方向走来。

一行四人,为首的是一个穿着破旧武装衣、拿着一把伐木斧头的高大男人,身材魁梧雄壮,满脸胡茬看不清面容。

跟在领头壮汉后面的一个男人稍显矮小,手里没有任何武器,穿着麻衣,手上牵着的绳子一头拴着匹驮马,马背边上两边绑了好多个鼓鼓的麻袋,一些零散物品裸露在外用绳子固定,看着收获颇丰。

走在最后的是两个农民打扮的家伙,一人拿着镰刀,一人拿着锄镐,满心欢喜地谈论着抢劫时的场景。

“趁着那个家伙没有注意,直接被我一锄头锄死了。”

“还好你下手快,那个家伙看着很强壮,看着和雷蒙老大一样强壮。”

“那个可恶的女孩跑的太快了,要是抓到了至少可以卖两个金弗。”

“杂种!要不是那只狗一直叫,我们可以静悄悄地把他们都杀光。”

“听雷蒙老大的准没错,该死的瘸子这次不肯跟我们出来干这一票,等我们把粮食运回去,看看那个该死的有多么吃惊。”

“还是雷蒙老大主意多,趁着秋末去干一票,今年冬天终于不用饿肚子了。”

“……”

看着越来越近的几个强盗,林客的心中开始有些犹豫。

不是之前预料的一对三,而是一对四。

哪怕自己先用弓箭放倒一个,那还会剩下三个。

正面厮杀的话,原先是农奴的自己,长期以来一直都是饥一顿再饥一顿,即便这些天,自己天天有肉吃,稍微强壮了些许,但在速度和力量上,对上眼前这些看着高大的家伙,并不占优势。

手上的弓箭威力和准头都不够,领头强盗最强壮,加上又有武装衣护身,属于是威胁是最大的一个。

只有想办法先解决他,剩下的才好办。

正当林客在犹豫时,对面的树林里突然传来响动。

是那个还被困住的男孩发出的声音!

不仅仅是林客听到了,小路上的强盗们也听到了响声,顿时一个个都拔出了武器警戒起来,四下张望。

为首那个名叫雷蒙的强盗,盯着那发出声音的方向看了一会儿,开口说道:

“傻根,你去看一下。”

中间牵马的强盗一愣,拿着从驮马背上麻袋中抽出的一把短刀,小心翼翼地走进了林子。

暂时少了一个人。

林客看着背对着自己的剩下三人,知道现在是自己下手的最好时机了。

一旦被他们发现那个男孩,看到隐藏的尸体,完全警觉起来搜查附近的树林找到了自己,那就要正面恶战一场。

没有过多犹豫,林客站起身张弓搭箭,对准了为首的那个壮汉后背,一箭射了过去。

普通的武装衣主要是用皮革或布料制成的上衣,几层乃至十几层的麻衣布料和皮革堆叠在一起,具备一定防御力。

而高级的军士武装衣则是镶嵌了金属片制成的铠甲。能够有效地保护身体免受刀剑、箭矢等武器的伤害。

同时,武装衣也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只有贵族和富人才能够拥有和穿着高质量的武装衣。

很显然,那个为首的壮汉强盗的武装衣只是最为简单的麻布堆叠制作而成的,而且还是破破烂烂,没有修复的残次品。

林客的这一箭,射穿了对方的防御,箭头深深插在他的腰子上。

惨叫声响起,十来米的距离,那个强盗雷蒙根本来不及反应,更何况他还是背对着林客,压根就没料到会被偷袭。

雷蒙的这一声大叫也让一旁的另外两个强盗大吃一惊。

还没等他们反应过来,林客搭弓又是一箭,而这一箭却是没有再射雷蒙,反倒是直接把一旁拿锄镐的强盗给射翻在地。

自己这次就带了四支箭出门,现在还剩下两支箭,对方反应过来了,很难再直接命中。

扔下弓箭,林客抽出武装剑冲出树林,一声战吼,惊地几人方寸大乱。

那个没有受伤,手拿镰刀的强盗一转身,就见到穿戴头盔铠甲,手里拿着长剑的一名军士从暗处冲了出来,那双圆睁的大眼仅是对着他一瞪,当即把武器一扔,朝着最近的树林就钻了进去。

逃跑!

快逃跑!

不过片刻就伤亡一半人手,此时不跑待到何时。

没有去理会逃跑的家伙,林客一剑砍翻那个还在哀嚎,正要从地上挣扎而起的强盗。随即双手握剑,对准已经面对自己过来的强盗头子雷蒙。

雷蒙此刻也是手握斧头,对着冲出来的林客,满脸愤怒。

之所以没有第一时间上前和林客拼杀,一是因为自己腰上受了伤,只要稍微一动就浑身疼痛,根本使不上力气,二是对眼前这个全副武装军士的一番突袭产生了畏惧,只能任由自己的同伴一死一逃,不敢做过多的动作。

“我是雷蒙,人称大块头雷蒙,这片区域都知道我的大名!你是谁的人!为什么要袭击我!”

林客全神贯注地看着雷蒙,没有说话,缓缓朝后退去。

这一退反倒让雷蒙没了办法,如果林客直接冲上来,自己凭借着强壮的身体和过人的武艺,站在原地用斧头猛击,还是有信心砍死这个该死的家伙。

但是林客选择了后退。

雷蒙朝前走了一步,腰上的血便不停流出,撕扯的伤口让他感到一阵剧痛。

该死!该死!该死!

“傻根!你这混蛋!你在哪里!快给我滚回来!和我一起杀了个家伙!”

雷蒙呼喊着去树林中查看动静的仅剩一名手下,充满了愤怒。

而此刻,杀了一个人强盗的林客已经重新退回了树林,身影消失在密林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