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请求权基础手册:简明
- 吴香香编
- 1192字
- 2025-05-12 17:09:09
编写说明
本手册前身为《民法典请求权基础检索手册》,此次重编更名为《民法典请求权基础手册》,在内容与体例方面均有实质扩增,并区分“简明”与“进阶”两个版本,前者便于快速检索,后者适于深化研习。
本书对应简明版,由请求权基础方法指引、《民法典》[1]规范标示、《民法典》重点司法解释(15件)规范标示、附录四大模块组成。
1.请求权基础方法指引
内容为《请求权基础方法的适用模式》。
2.《民法典》规范标示
(1)条文序号
条文序号统一由汉字数字改为阿拉伯数字。
(2)标示项目
规范划分至最小单元(一个条文可能涉及数项规范),分别标注其条旨、规范类别、关联条文/对比条文、检视程式(部分)。
(3)规范类别
依请求权基础方法,区分以下8类规范:主要、宣导、参引、辅助、防御、主要/辅助、主要/防御、辅助/防御。
其中,宣导规范与参引规范属于辅助规范的亚类,但无法独立适用,因而单独标注。

续表

(4)关联条文/对比条文
就《民法典》条文,标注其相关的法典条文与重点司法解释条文。书中条文序号前未加名称前缀的为《民法典》条文。为简便起见,司法解释名称与条文号也均采简称,简称表请参见下文3.(2)部分。
根据情况标注“对比条文”,如第408条与第433条的对比。
(5)检视程式
选取若干典型请求权基础,在相应条文处列出其检视程式表(如第1165条第1款)。
3.重点司法解释规范标示(15件)
(1)依请求权基础视角下的规范类别,标示《民法典》重点司法解释中的条文,条文序号统一改为阿拉伯数字,并在《民法典》的相关条文处标示关联的司法解释条文。
(2)司法解释简称表如下:

续表

(3)司法解释原则上仅标注规范类别,不设条旨、关联条文/对比条文、检视程式等标示项目。
(4)与《民法典》规范分类不同的是,司法解释的条文原则上无法作为请求权基础(主要规范)。因而,司法解释的规范类别不设“主要规范”子类。
4.附录
(1)附录1:《民法典》典型请求权基础简表
根据请求权基础检视的外在结构列举《民法典》中最典型的请求权基础。
(2)附录2:电子增值资源
书末预留《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与《侵权编司法解释》二维码,待正式公布后将及时提供两项司法解释类别标示的电子增值资源。
5.进阶版的增项
进阶版与简明版相比,增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其一,就方法指引而言,细化了《请求权基础方法的适用模式》,并增加了《请求权基础与民法规范类型》。
其二,就标示项目而言,在简明版“条旨、规范类别、关联条文/对比条文、检视程式”4项标注项目的基础上,增加了“攻防结构”项目。
其三,就规范类别而言,将简明版的8大类进一步细分为18大类。规范类型的细化是进阶版对简明版的实质升级。
另需说明的是,请求权基础视角下的规范性质划分并非全无争议,本手册仅代表编者个人观点,供读者朋友们批评。同时,也衷心感谢中国法制出版社编辑成知博女士的策划、协助与支持。

2023年5月18日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本书简称《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