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双边关系

(一)政治关系

1992年5月22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同意接纳波黑以独立国家身份加入联合国,中国投了赞成票。1995年3月16~17日,波黑总理哈里斯·西拉伊季奇(Haris Silajdži ć)访华。4月3日,中国和波黑的代表在克罗地亚萨格勒布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共和国建交联合公报》,中国和波黑正式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

波黑战后重建期间,中国向波黑提供了棉花、棉纱、拖拉机以及教学设备等无偿援助。此后,中国与波黑友好关系稳步发展,双边合作领域逐步扩大,在多边及国际事务中相互支持。近年来,中波在政治、经济、文化及教育领域的合作和交流日益频繁,双方相互了解进一步加深。2013年11月,在罗马尼亚布加勒斯特举行的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时,两国总理进行了会见,并表达了进一步加强合作的愿望。

(二)双边贸易

据中国海关统计,2011~2012年中波双边贸易额在7000万美元左右,2013年双边贸易大幅增长,达到1.1亿美元,同比增长60.3%,中方出口增长95.6%,而中方进口下降了10.3%。

表2 2008~2012年中波进出口贸易统计

资料来源:中国海关。

近年来,波黑从中国进口的商品类别主要包括:船舶及浮动结构体;皮革制品、旅行箱包、动物肠线制品;机械器具用零件;电机、电气、音像设备及其零件;钢铁制品;针织或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鞋靴、护腿和类似品及其零件;非针织品或非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无机化学品、贵金属化合物以及肥料。波黑向中国出口的商品类别主要包括:有机化学品;非针织或非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机械器具及零件;木及木制品、木炭;鞋靴、护腿和类似品及其零件;家具、寝具、灯具、活动房;针织或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其他纺织制品、成套物品、旧纺织品;车辆及其零配件(铁道车辆除外);以及电机、电气、音像设备及其零配件。

(三)双边经济合作

在过去的20多年里,中波经济合作水平较低,双方投资总量较少。2000年中国同波黑签署经济贸易和技术合作协定;2002年双方签署《中国和波黑关于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2008年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与波黑外商投资局投资促进合作谅解备忘录》。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12年中国对波黑直接投资流量6万美元,截至2012年年末,中国对波黑直接投资存量607万美元。

中国在波黑投资的情况主要是,小型华商企业在波黑投资开办贸易公司,经营中国商品批发和零售业务,经营地点集中于布尔奇科特地区,其他地区的华商数量与波黑重建初期相比逐年减少。

近几年来,中波经济合作有所加强,一些投资项目纷纷启动。2007年,华为公司以香港华为有限公司的名义在萨拉热窝注册办事处,在波黑提供通信设备并开展安装和调试业务,现以荷兰华为公司名义注册分公司。2012年6月,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四川分行与塞尔维亚EFT集团在巴尼亚卢卡总统府举行融资协议的签字仪式,利用该笔3.5亿欧元的商业贷款,中国四川东方电气集团和塞尔维亚EFT集团签订了建设塞族共和国斯坦纳瑞30万千瓦燃煤电站项目的承包合同。该项目是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在波黑融资支持的第一个项目,总投资5亿欧元,工程于2013年5月18日正式开工,预计2015年并网发电。这是第一个使用中国-中东欧合作机制100亿美元专项贷款额度的项目,也是中国此类项目首次进入欧洲市场。

2013年7月,中国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与波黑泽尼察市签署合同,由中国公司承包建设该市一座39万千瓦火电站项目,建设期为29个月。2014年4月,在最后一轮国际招标建设波黑图兹拉火电站的投标中,日本日立公司放弃投标,中国葛洲坝公司中标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