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进退失据:旗人总督锡良与清末新政
- 潘崇
- 3873字
- 2025-04-27 17:18:55
绪论
第一节 选题缘起
光绪二十六年十二月十日(1901年1月29日),慈禧太后以光绪皇帝的名义颁布了一道推行新政改革的上谕,中国历史自此步入新政改革时期。清末新政是对清政府在统治最后十年(1901—1911)所进行的各项改革的总称。这次改革继洋务运动和戊戌变法之后,是清政府主导推行的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具有全国辐射性和比较完整意义的现代化运动,也是一场自救运动,改革力度和改革范围远远超出前两次改革,广泛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与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十年的新政改革,在人类历史长河中不过转瞬之间,但对近代中国社会历史进程的影响却是巨大的。作为王朝时代的收尾和新历史时期的前夜,不仅宣告了旧格局的崩溃,也昭示着新秩序的来临;不仅有着浓厚的传统社会的特征,社会也发生诸多方面的新变动,尽管这种新与旧并非截然区分,但在更大程度上是交互并存的。如何还原和解释这段历史并从中汲取正反两方面的历史启示,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然而,长期以来,受时代风气和研究取向的影响,学界对晚清十年历史的研究,普遍以孙中山领导的革命事业为主线,而对清政府主导推行的新政改革并未给予充分关注。诚如论者言:“尽管清末新政在晚清历史上占有十分重要地位,其意义和影响亦不在前两次改革——洋务运动和戊戌变法之下,但由于生不逢时,其发生和发展几乎与辛亥革命同一时段,在中国近代革命史框架下,它长期以来仅作为辛亥革命的附庸或背景,被学界附带论及,始终无缘像前两次改革那样,被列入中国近代史 ‘八大事件’序列。”[1]
推进清末新政史研究需要多措并举,既需要新史料的发掘,也需要新研究领域的拓展,新视角与新方法的引入也为必然。就研究内容来看,强化对直接影响乃至决定省域改革成效的督抚作为的探讨,无疑是一个直接而重要的途径。不论是内地督抚还是边臣疆吏,他们在推行新政的过程中,担负秉承清廷改革意旨、规划一省或数省改革蓝图、督导州县实施等多重使命,发挥着关键性作用。光绪二十九年二月,康有为在《官制议》一文中曾这样言道:“立国之道,兵食为先,而财政兵政皆散在各省,如何筹饷,如何练兵,如何开制度局,如何开军械局,如何开银行,如何铸钱币,一皆听各省督抚之各自为谋。”[2]是言虽在针砭清末督抚“各自为谋”俨如“小政府”之弊,但恰恰展现出督抚在清末权力格局中的重要地位及其行政作为对于省域社会发展的主导性作用。新政改革时期,汉、满、蒙古等多民族的督抚大员纷纷亮相历史舞台,或经营内地,或耕耘边疆,各自改变着省域面貌,反映了统治阶层救亡图存的努力。但就目前学界关于督抚与清末新政研究的基本取向来看,明显存在重汉人督抚,轻满蒙督抚;重内地省份,轻边疆区域的倾向,满蒙督抚研究、边疆新政研究成为新政史研究突出的薄弱环节。
清末时期,中国广袤的边疆地区普遍危机丛生,内外形势较之内地省份更为复杂多变,治理难度也更大。清代前期形成并延续下来的“因俗而治”“分而治之”的治边政策,已经不能确保边疆安定和领土完整,加之思想界构建民族国家的宣扬,清政府逐步改变传统治边政策,采取建立行省及州县体制等办法,对边疆地区进行政治整合和秩序重建。作为边疆地区最高行政长官的边臣疆吏,则是推进边疆治理和社会转型的具体执行者和落实者,一般而言,他们担负着比内地督抚更艰巨的职责,也承受着更大的压力。总体看,绝大多数边臣疆吏力图通过新政改革推动边疆发展、消除边疆危机、巩固边疆统治。阐明边臣疆吏所处的历史时代和社会地位,客观评价边疆新政的成效及不足,理应是新政史和晚清史研究的重要课题。目前而言,学界对清末边臣疆吏的研究广度、深度及研究视角都有进一步拓展的空间,对满蒙旗人边臣疆吏的研究更是不足,影响和制约了清末新政史研究的深度和整体进展。本书试图系统讨论蒙古镶蓝旗人督抚锡良在四川、云贵、东三省的新政改革思想与实践,展示取得的成绩与遭遇的困境,是一项主要关涉旗人督抚与边疆新政的实证性研究。
锡良(1853—1918[3]),字清弼,号梦如,晚号止斋,镶蓝旗蒙古麟昌佐领下人,是一位在清末新政时期活跃于政治舞台的旗人改革派督抚。同治十三年(1874)甲戌科进士,之后次第在山西、山东州县任职。自光绪二十四年起,历任山西按察使、湖南按察使、湖南布政使、山西巡抚、河东河道总督、署理河南巡抚、热河都统等职。光绪二十九年七月至宣统三年三月,锡良在西南、东北边疆省份任职,相继担任四川、云贵、东三省总督,一人连续出任多省总督且上述省份直接关系中国边疆安全以及多民族国家的统一,这在清末督抚群体中实属罕见,足见清政府对锡良的信任和优擢,锡良亦因此成为新政时期在边疆任职时间最长的边臣疆吏。锡良素来对国家怀有浓厚的忠诚与情感,他目睹时局艰危,试图竭尽全力履行臣子之道,在各总督任上力行新政、恪尽职守,试图以此拱卫千疮百孔的清王朝,是清末边疆新政的推动者、实践者和见证者,也是活跃于晚清政坛且政绩颇佳、贡献较大的旗人督抚。
更难能可贵的是,在清末众多督抚大员当中,锡良以廉洁奉公、刚正不阿著称于世,这在江河日下的晚清政坛并不多见,为风雨飘摇的年代增添了一抹亮色。
揆诸公私论说,对锡良之政风、事功以及道德、品行颇为乐道,且几无二致地将之誉为官场典范,不吝赞美之词。注重人物品行的《清史稿》写道:“(锡良)性清刚,自官牧令,即挺立无所倚。嫉恶严,所莅止,遇不职官吏,劾治不少恤;非义之财,一介不取。”[4]在时人眼中,锡良也是典型的“良吏”形象。陈灨一描述,锡良“躯干矮小,髯长及腹”,“治事以锋厉著”。[5]查骞记载:“(锡良)耐劳苦,每延见僚属,恒语曰:咱们作知县,虽小县亦积钱,不贪而谨俸禄也。尔辈出为令,动以地方无款为词,殆不知俭省耳。”[6]汤用彬将锡良与袁世凯、岑春煊相提并论:“晚清季年名督抚,袁、岑外,若锡良亦一时之俊也。锡良本粗才,独持躬廉整,又差能知人。”[7]费行简评价锡良:“清勤绝俗,律己甚严,粹然儒者,仕于晚近,未尝馈赂权要,清末一人而已。”[8]以弹劾大员得名的胡思敬,称“锡良稍闇而操守尚正”,认为正是这种品行致其在尔虞我诈、贿赂成风的官场“不能久于其位”。[9]周询为锡良川督任内属吏,曾在督署办理文案等事,他对锡良的勤政廉洁深有感触:“公为人廉正勤俭,一无所好,终日孳孳,惟在国事。黎明而兴,夜分始息,其艰苦有为常为人所不及。”[10]沈曾植对锡良清名称誉有加,自认就清廉而言,“推锡清帅为第一,而己居第二”。[11]在外人、革命派眼中,锡良也是一副忠贞老吏的模样。曾长期在东北游历的英国人杜格尔德·克里斯蒂对锡良勤政爱民深有感触,在他笔下锡良同情人民,具有人民的思想感情:“就个人而言,他(锡良)是进步的,乐于倾听任何对自己的人民有益的建议。对其治下的人民,他有着父亲一样的热心肠,与民同乐,与民同忧,是中国传统官僚的典范。”[12]范鸿仙比较了清末四大督抚,认为端方“如时髦之美人”,袁世凯“如在山之猛虎”,升允“如墓中枯朽骨”,锡良则“如护主老家人”。[13]
那么,盛名之下,其副也与?作为一名个性鲜明的旗人督抚,锡良对国家前途命运注入了何种运思,其新政改革作为与成效究竟如何?本书即以锡良履历为经,以新政举措为纬,旨在从实证角度全面系统地还原锡良新政改革的思路与实施情况,展示督抚作为与省域新政改革成效的关系,凸显清末新政改革的困境所在,进一步彰显清末政情特色,从而裨益于我们对清末时期改革与革命的竞争关系,以及从帝制到共和历史巨变的深入认识。具体来说,本研究在学术以及理论、现实等多方面有着较为重要的价值。
首先,学术价值。边疆地区既是中外交涉频繁区域,又是少数民族聚集区或民族杂糅区,经济文化普遍落后,在管理模式上与内地有着重大差别。锡良长期在西南、东北边疆省份任职,其新政事业具有涵盖区域广、遭遇困难大、改革内容多等特点,在清末新政尤其是边疆新政中具有相当的代表性,不仅展示了清末边疆新政的成就,也展示出其复杂性和艰巨性。系统探讨之,不仅有利于深化锡良人物研究,尤其可以深化我们对边疆地区实行新政的总貌、新政时期边疆状况以及中央与边疆省域关系的认识,从而拓展和推进清末新政和清末边政研究。具体言:一方面,可具体展示新政在边疆的开展、落实情况,西南、东北边疆新政的成就及其遭遇的不同困境;另一方面,可具体揭示边疆新政与内地新政的诸多差异,诸如边疆新政直接关乎边防,关乎中国多民族国家统一,容易受中外关系的影响等。
其次,理论价值。可促进与国际学术界的对话,丰富近代民族主义和国家建设理论。美国“新清史”研究片面强调清朝与汉族王朝的区别、满蒙旗人的族群认同,以汉满冲突对立取代彼此融合的主流。锡良是新政时期的实干型官员,因长期任职边疆省份,对于清王朝面临的主权、边防等危机有着切身感受。他秉承国家、民族利益至上的原则,以维护王朝统治、改变王朝颓废局势为指向,坚持开发边疆与巩固边防并重的思路,改革内容涵盖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个方面,力图通过新政改革巩固国防,振兴国家。展现边疆危机日益加剧历史背景下旗人督抚锡良省域新政具体指向,总结其在国家建设中包括国家认同、民族认同在内的多元认同,概括其国家情感的具体呈现,当可揭示汉、满、蒙古等民族的诸多共性,加深我们对清末旗人政治人物在国家现代化建构中角色的认知,丰富我们对近代以来民族主义与国家建设复杂关系的理解。
最后,现实意义。从锡良个案出发观察清末边疆地区的诸多问题与政府应对,并与现代中国边疆的种种实态相衔接,可为我们了解当下中国边疆地区的历史与人文背景,持续推行边疆地区开发建设,制定切实可行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和边政政策,提供正反两方面的历史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