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评促建”构建人才培养新常态

吴 伟

(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

一、审核评估及其认识

审核评估是我国高等教育在十八大尤其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后这一新形势下,按《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的要求而开展的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审核评估区别于过去合格评估与水平评估,它既总结了原有的评估经验,又借鉴了国内外先进的评估思想,是一种新型评估模式。教育部对审核评估的方法明确提出目标导向、问题引导和事实判断这一指引要求。审核评估的核心是指对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的达成度进行评价,旨在推进人才培养特色化、多样化,强调尊重学校办学自主权,体现学校在人才培养质量中的主体地位。引导高校合理定位、全面落实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审核评估是对高校办学情况尤其是本科人才培养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它着重于审核模式的评估,是基于对学校办学“状况”的核实所进行的评估;是通过评估学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来对学校办学质量进行间接而不是直接评估;是着重于评估的过程,寻求改善工作的适应调整纠偏机制,而不是追求评估的结果,进而划分优劣不同的等级。

二、审核评估要求“用自己的尺子量自己”

(一)用什么样的评估尺子

1.审核评估的特点

(1)突出新形势下国家对高等教育的目标导向。审核要素指标充分反映了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的要求。审核评估基于学校自己设定的培养目标和与之相适应的培养标准,重点考察培养过程及实施培养过程的资源能否与培养目标相适应,培养结果是否与培养目标相契合。

(2)没有统一的质量标准。强调“用自己的尺子量自己”,评估不分类型、不设标准、不做结论,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评估标准单一。审核评估形式上不分类型,各校可按自己设定的目标和定位进行分类,近乎“一校一类”;审核评估形式上不设标准,各校可按自己确定的标准进行评估,形同“一校一标准”;审核评估形式上不做结论,但对影响教学质量的每一件事都要做出评价,实同“一事一结论”。审核评估充分尊重了学校办学自主权及工作中的主体地位,鼓励学校开拓创新、办出特色。

(3)强调本科教学及人才培养是高校最基础、最根本的工作。促进学校围绕“五个度”(对学校人才培养效果与培养目标的达成度、学校办学定位与人才培养目标与社会需求的适应度、教师和教学资源对学校人才培养的保障度、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学生及用人单位的满意度)的内涵建设,提高学校“三强化”(强化办学合理定位、强化教学中心地位、强化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水平。

(4)自评加事实。审核评估是基于学校的自我评估,是对学校自评的核实与再评估,从而起到以“外”促“内”的作用,将质量保证的责任落到高校身上;审核评估以事实为依据、用证据说话,在事实基础上进行分析和判断,形成审核报告。

2.审核评估的原则

基于审核评估的上述特点和要求,审核评估工作的一般性原则如下:

(1)目标性原则。审核评估是目标导向性评估,评估工作的内容中心是评价人才培养目标的符合度与达成度。培养质量主要取决于人才培养目标的符合度与达成度。因此,目标性决定了审核评估是以质量为核心的评估。过程包括审核确立目标、实现目标、达到目标及如何改进从而确保达到目标。

(2)主体性原则。确立高校是教学行为主体、质量主体和责任主体,审核评估是促进高校主动进行自我反思的评估,是在高校内部质量保障基础上的外部质量保障的一种方式。

(3)多样性原则。审核评估充分尊重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充分考虑高等学校办学和人才培养的多样性,以及培养质量的多元化。引导高等学校根据国家和社会需要,结合自身条件,进行人才培养定位,确立培养目标,制定质量标准,形成培养特色。

(4)发展性原则。审核评估是形成性评估,更加注重目标、过程、结果之间的关系,更加注重资源的有效利用,更加注重过程的改进和内涵的提升。审核评估以质量改进为目标,评估重发现问题,更重解决问题、重改进与纠偏。

(5)实证性原则。审核评估是以事实为依据的同行评审过程。在事实的基础上进行分析和判断,形成审核报告。

(二)设计问题,引导完成“用自己的尺子去量自己”

(1)人才培养目标质量标准与质量目标的符合度如何?人才培养质量保证体系与质量标准的符合度如何?人才培养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效果与培养效果质量预期的符合度如何?循此评估主线索进行定性分析与判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更要审核问题改进的建议与方向。

(2)是不是制定了科学的人才培养目标?是不是采取实施了有效人才培养措施或做法?是不是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行之有效,以及如何改进与增效?从而指引评估重在自我反省,且用自己的尺寸衡量自己。

(3)人才培养质量保证体系建立、运行得怎么样?效果怎么样?高校应该依据一定人才培养质量保证标准,结合自身特点,建立自己的质量保证体系。这个体系应充分体现多样性和个性化。高校应该保证这个体系的高效运行,同时应对该体系进行经常性的评估和持续改进,从而保证人才培养过程的质量,进而保证人才培养的长期质量。审核评估不是直接评质量(结果),而是前移至过程,通过评估质量保证体系来间接评质量。

三、评建结合,重在建设,构建人才培养新常态

审核评估意在促进高校教学管理和人才培养工作的内涵建设与特色发展,需要从治理结构到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全方位、全层次、全流程的系统性创新,探索新形态、形成新基因、建立新场景。尤其是人才培养要对接高校转型发展和融合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对人才的新常态要求。要求我们的人才培养体系、结构和机制必须在战略上适应新常态要求。

(一)人才培养模式的多样化与新变化

1.人才培养模式多标准化

人才培养目标、规格多样化,如工程科学型、技术管理型、通才复合型等;人才培养过程多样化,如人才培养方案设计、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的多样化;教学管理机制多样化,如学分制、双学位制、特长班等多种管理机制;办学层次多样化,多种办学层次、学历层次;教育形式多样化等。

2.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新要求

(1)更注重与科技进步和社会生产实际保持密切联系以及与应用研究相结合,既有专业针对性,又强调专业复合性,强调科学实践和工程实践的教学、学习活动安排。

(2)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设计具有一定的统一性的同时,更强调特色化和多样化,要求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多模式、多规格地设计和实施人才培养改革方案。

总之,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的定位要兼顾地方服务面向,还要考虑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的具体设计和培养,以及人才的成长方向,即人才成长过程及结果的指向和终极目标。

(二)要适应课程设置和融入实践环节新常态

在课程设置上,很多课程要淡化学科体系,充分体现岗位和职业需求与导向。从我们现有课程设置状况来看,基本是按照学科逻辑设计,而不是按照职业或岗位需求的逻辑设计。因此,在当前形势环境下,更有必要在课程设计上有新改变,多数课程应根据行业企业需求、职业和岗位需求来设置。然而,课程开发并非一日之功,课程设置是高校转型发展、应用型人才培养必须面对且无法回避的一个难题。在实践教学环节,通过产学合作办学的市场性、现代性、职业性与大众性发展新要求,形成校企双主体的教育机制,做到“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人才培养新常态的关键是特色化、多样化,是与科学实践、生产实践、生活实践、社会实践结合,是实践育人,在实践中开辟培养之路。

(三)教师队伍要构建转型发展新常态

要适应师资队伍建设新常态,“双师型”师资队伍是办好应用技术型高校不可或缺的重要条件,一支素质过硬的“双师型”师资队伍是培养真正应用型人才的组织保障。教师是传授学生知识、启迪学生思考、发掘学生潜能的灵魂工程师。要逐步改变长期以来的“黑板上开机床”式教学方式,彻底改变长期存在的教学与实践脱节、校企合作流于形式的局面,还要逐步改变长期以来存在的“重学轻术”思想,引导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技术、尊重创造。

(四)高校立足高等教育的定位与使命,要破解转型发展难题,积极构建自身“新常态”

(1)破解分类不清、定位不明、特色不显、模式单一等问题,找准科学的办学定位,从同质化向多元化、多样化转型,围绕办学目标树品牌、创精品、出特色,为学校的持续发展提供核心支撑,处理好“顶天”与“立地”的关系。“顶天”就是围绕高等教育功能的完善、人才培养目标的确立,真正承担起历史使命与社会责任,科学开展高屋建瓴、顶层设计。“立地”就是立足办学实际,彰显学科科研优势,利用地域文化特色,发挥地方优势,推动地方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构建出符合自身实际的办学新常态。

(2)以人为本与培养应用型人才一直以来是人才培养与教学改革的核心,新常态要求下的“以人为本”要突出“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培养应用型人才”是要创新人才培养理念,化解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结构性矛盾,提升经济发展的创新驱动力。要求理论与实践、知识与能力、专业素养与人文素养更好地结合教学改革,教学内容、方法与平台建设,注重专业素养与通识素质的培养,发挥师生之间的主导与主体作用,实现校地、校企的有机对接与深化协作。

总之,中国经济发展“新常态”急需各类应用型人才,要求创新动力机制,要求把应用型人才培养放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和整个教育体系建设、结构调整和制度创新的大格局中。通过审核评估的外在动力促进,秉持人才培养观念创新、制度创新,真正契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十六字方针,培养出满足“新常态”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新常态”应用型人才。